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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請本校行政單位、系所共同推動減少使用紙杯、1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等1次用產品,以達源頭減量目的

2018-04-19• 環境保護

1.為自源頭減少1次用產品廢棄的垃圾量,及鼓勵重複使用,行政院環保署自96年7月1日起與政府機關、學校共同推動「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惠請本校相關單位、系所共同推動1次用產品減量。

2.建議於下列場所宣導並不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
(1)員工訓練機構(含委外辦理)。
(2)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如各級會議、業務說明會及研討會等)。
(3)其它於室內舉辦之集會或活動除有特殊需要者外,應以不主動
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為原則。

3.上述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之場合,如有必要
時,得提供扁紙杯。

4.前述所稱包裝飲用水係指杯水及瓶裝礦泉水。

5.建議於開會及訓練通知單備註欄可加註響應紙杯減量,請自備環保
杯之提醒用語。

6.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 詳如環安衛中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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