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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新化學物質登記及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查照

2018-04-19• 安全衛生

明: 依據該部104年1月30日勞職授字第10302023095號函辦理。
 
一、來文為勞動部訂定之「新化學物質登記及管制性化學品許可申請收費標準」說明。

二、本中心已於1/15前將管制性化學品相關資料送至各系要求於回傳所持有之管制性化學品,以利本中心盡速協助申請核可文件,目前資料尚在蒐集中。

三、依本收費標準之規定,如本校有管制性化學品,每件申請審查費用與證書費為3800元,依總務長裁示,若管制性化學品為各系所老師研究使用,需以使用者付費方式,進行申請;教學方面,則可編列至校內各單位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