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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為強化酒精管理,請各校進口非供製酒用途之酒精時,應確依核准用途覈實妥善使用、處理及倉儲

2018-04-25• 安全衛生

函轉財政部國庫署來文,為強化酒精管理,請各校進口非供製酒用途之酒精時,應確依核准用途覈實妥善使用、處理及倉儲,避免其非法流供製酒用途,俾共同維護國人飲酒安全。

 
明: 依財政部國庫署106年6月6日台庫酒字第1060368517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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