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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猴痘病毒(Monkeypox virus)列為管制性病原體,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2022-07-19• 活動訊息

主 旨:有關猴痘病毒(Monkeypox virus)列為管制性病原體,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1年7月7日疾管感字第1110500194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猴痘病毒屬於RG3病原體之管制性病原體,其持有、保存、處分或輸出入,須為經本署核定之管制性病原及毒素實驗室/保存場所使得為之;其陽性檢體(已去活性者除外)之持有、保存、處分或輸出入,須比照RG3病原體之管理規定辦理。 
三、對於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常規檢查之檢驗人員安全防護,請遵循疾管署「處理疑似或確診猴痘(Monkeypox)病人檢體及檢驗之生物安全指引」(網頁: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網頁: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3-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指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