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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相關單位、系所於本校共休期間(111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加強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運作

2022-08-11• 環境保護

說明:
一、請相關單位於本校共休期間確實注意下列事項,俾掌握災害應變事項「迅速、確實」原則,預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件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一)加強教育、宣導單位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應變及強化災害橫向及縱向通報相互支援聯繫作業。
(二)檢點緊急防災應變器材有無短缺、過期或功能不足情形。
(三)落實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人為突發事故預知,確實執行每日盤查紀錄防止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失竊。
(四)強化災害預防整備應變。
(五)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於0.5小時內應通報實驗室負責人員、單位主管、校安中心(將視情況通報環安衞中心或相關單位)、環安衛中心:
   1、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者。
   2、於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二、實驗室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確實擺放於上鎖藥櫃中,RG2病原體放於上鎖冰櫃中,另公共區域與走廊之實驗冰箱、冰櫃及其他實驗設備亦需確實上鎖,請注意實驗室門禁,避免化學藥品或感染性微生物外流。
三、如於共休假期期間發生事故或虛驚事件,請在時效內通報。若為毒化物洩漏傾倒或教職員工傷亡意外,請立刻通報教官值班室(分機2885、0905298885),教官室會緊急通知環安衛中心主任判斷狀況並分別於30分鐘及8小時內向環保局與勞檢處通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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