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最新訊息

轉知疾管署修正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等文件,請查照。

2023-07-19• 安全衛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修正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作業要點(附件1)、流程(附件2)及其修正對照表(附件3)」,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疾管署112年7月7日疾管檢驗字第1121300535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登革熱疫情升溫,須擴充檢驗量能,爰疾管署辦理旨揭修正,說明如下:
(一)於旨揭要點之「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檢驗項目表」新增登革熱確認檢驗方法(代碼)「病原體分生檢測(A5)、備註S」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BSL)「2(BSC)」。
(二)於旨揭流程之「認可檢驗項目是否需要書面技術文件審查一覽表」新增登革熱確認檢驗方法(代碼)「病原體分生檢測(A5)」及「需要」文件審查。
三、相關文件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申請>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專區」瀏覽下載。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