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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預告修正「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部分條文草案,請查照。

2021-04-27• 安全衛生

主 旨: 函轉勞動部預告修正「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部分條文草案,業於110年4月19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1600號公告,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該部110年4月19日勞職授字第11002016002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標準最近一次修正係105年1月30日,本次修正係基於流行病學研究,暴露於1,3-丁二烯、1,2-環氧丙烷、甲醛、銦及其化合物、鈷及其化合物及萘等作業環境,為可能致癌物及導致呼吸系統疾病,爰參考日本等國家之現行法規,依其危害特性列入丙類第一種或第三種特定化學物質,以強化其管理機制;明定局部排氣裝置應由專業人員設計,並強化其設置與維護之管理,爰擬具本次修正草案。 
三、對修正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該部。